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 1、 取得维修电工高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(含2年)。 2、 取得维修电工中级职业资格证、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入读高职、高技院校且获得毕业证者。 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,且取得高级资格证者。 4、取得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工作2年以上(含2年),或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者。 5、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产前五名获奖者;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,二类竞赛前10名获奖者;省级一类竞赛前八名,二类竞赛前五名获奖者;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。 6、有本专业发明且获得国家专利者。 6、技术革新项目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,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、地级市以上技术革新一等奖以上者。 |